安大略省特别调查组(SIU)认定,一名多伦多警察在怡陶碧谷一宗导致一名18岁男子重伤的车祸中,没有刑事违法行为。

事故发生于4月28日上午约10:15,地点为 Kipling Avenue 和 Albion Road。根据 SIU 的调查报告,该警员当时驾驶警车沿 Kipling Avenue 向北行驶,随后与一辆沿 Albion Road 向西行驶的 Honda 相撞。

SIU 调查发现,Honda 在红灯亮起时驶入路口,而警车当时面对的是绿灯。调查人员还确定,该警员进入路口时的车速比限速高出约25至35公里/小时。

这名18岁男子被送往新宁医院,并接受插管治疗,随后在深切治疗部接受了一段时间的治疗。Honda 内另一名乘客以及该警员均受轻伤,也被送往医院。

尽管警员当时超速,SIU 主任 Joseph Martino 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支持对其提出危险驾驶罪指控。他认为,该警员的驾驶行为并未达到明显偏离一名合理驾驶者应遵守的注意标准的程度。

调查认定,Honda 未在红灯前停车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这起事故与警方追捕行动无关。